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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3.08

野溪擅設攔砂壩 埔里1農莊違反水保法

未經申請二度開發 投縣府將加重處分 農莊駁:有蓄水功能

埔里鎮一新里里民檢舉野溪遭業者施設多道攔砂壩擋水蓄水,並在河道栽種落羽松,恐影響排洪安全。(記者佟振國攝)

〔記者佟振國/南投報導〕南投縣埔里鎮一新里民反對埔里農莊股份有限公司進行旅館等遊憩設施開案發,也檢舉未經許可於野溪設置攔砂壩,以及在山坡地開闢施工便道影響水土保持,縣府農業處昨天會勘,除依水土保持法開罰,要求限期改善才能再申請開發,有鑑於該開發案爭議不斷,地方民代、里民強烈要求縣府相關單位須加強橫向聯繫,全面監督。

要求限期改善 再申請開發

擋土牆是否安全,也須由專業水保技師提出安全檢討報告送審。(記者佟振國攝)

埔里農莊公司計畫於埔里鎮一新里進行旅館等遊憩設施開發案,里民質疑大量開挖水井影響農業灌溉與民生用水,也威脅台灣白魚生態復育而強烈反對,里民並向縣府檢舉,指該公司在開發區外未經申請許可,即在野溪施設數道攔砂壩蓄水,已栽種逾廿株的落羽松,上方山坡地也開挖做施工便道。

縣府農業處山坡地管理科昨會同水土保持服務團專業技師會勘,里長林宥岑率里民到場陳情,副議長潘一全、議員陳宜君辦公室主任也前來關心,埔里農莊公司人員雖解釋,野溪攔砂壩蓄水具有消防滅火功能,也設有排水孔,當蓄水達一定程度後也會流至下游,但里民認為擅在野溪做高聳攔砂壩截水,以及在河道種高大落羽松可能影響野溪排洪,況且也未經申請施工,明顯違法。

若致水土流失 送地檢署偵辦

至於是否妨礙野溪既有排洪功能,另由農業處水土保持工程科認定,若有致水土流失等事實,將依水保法卅二條移送南投地檢署偵辦,未來野溪、坑溝及施工便道擋土牆是否安全,須由專業技師提出安全檢討報告送審通過,才能再依水保法申請開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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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廖士仁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